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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机,因在公共场合倒车时在没有违章和没有看见小孩的情况下,把小孩(2岁)搓在车底下,及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10小时后死亡,送往医院后及时报警,先是交警处理的两天后不知什么原因移交给刑警队,定罪为过失致人死亡,这期间我方积极商谈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亡者家属表示谅解不追究刑事责任,孩子的死我很痛心,现在也很迷茫,不知法院下一步该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0-06-03 0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的这种情况法院会判你缓刑。
  • 既然已经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判缓的可能性较大,但还需慎重,避免判实刑。
  • 要根据当时当地及你的的情况,来判断你应不应当预见到你的车下可能不可能有小孩子,比如那院子里经常有小孩子在玩,那你的注意义务就高,那就是应当预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性就大,反之就小。 建议你委托律师,你这个事情很有必要请律师。 另外你的赔偿协议达成后,赔偿不应过早,小孩的父母也未尽到监护义务。 如有需要,孔律师愿以最低的收费,竭诚提供法律服务。 我所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东盛佳苑写字楼(唐訾路北头)
  • 你好,达到犯罪的话私了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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