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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股份制企业,由一支经营管理团队负责经营管理,现股东之间和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矛盾重重,公司面临解散的危险,现试想菜用经营承包方式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是否应该将采生的利润先给付股东投资款后再进行利润分成?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从承包之日就进入利润分成的话股东肯定不会同意,因此是否有更合理的办法?

其他 2008-10-16 2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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