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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姨12年前离婚,后又再嫁,并且登记了,再嫁后给对方生了1个女孩,但是户口没有在现在的村子了。(我小姨的户口,一直在原来的村子里)现在是去年老公去世了,留下个婆婆。(婆婆只有1个儿子,1个女儿,也就是儿子去世了)现在是房子,我小姨自己结婚时有个房子,这个房子没问题。问题出在,我小姨跟他结婚后,又盖了一间4间新房子,让婆婆在里面住(其中女儿为她出了1间的钱)但是房子没有房产证。因为谁也没想到我姨夫会突然去世。现在准备办理房产证,但是婆婆硬要2间房子。想问下婆婆有理由分2间房子么?(因为没死之前婆婆借户口本用,现在就卡着户口本不给)

调解 2010-06-03 1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能证明房屋确系你小姨和姨夫共同所建,该房屋应有一半是你小姨的,另一半是你姨夫的遗产,由你小姨及及他的女儿及其婆婆共同分割,其婆婆应得三分之二间,你小姨夫的妹妹投资的钱可视为借款。即便你姨夫的妹妹拥有一间,那么其婆婆应分得就是0.5间,而不是二间
  • 鉴于丈夫死亡,妻子、子女、父母为法定继承共同继承属于丈夫的财产。
  • 可以请律师帮助。或当面咨询。
  • 你好 鉴于她是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鉴于丈夫死亡,妻子、子女、父母为法定继承共同继承属于丈夫的财产 至于出钱可以理解为债务而不能认定为享有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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