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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合伙住了个小院落,开了一个门厂。和房主签了租房合同,整个院落归我们使用。可在使用过程中,有人来说院里的一部分铁皮棚子是他盖得,让我们付钱给他,我们没给他。他就纠集2,30个人拿着木棒,铁棍,把场子给砸了,损失几万块钱。还把以人打得浑身青紫,肋骨骨折,肺部损坏,照成气胸,这些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房主有没有责任?

其他 2010-06-03 2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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