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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厂工作一年了,用人单位没有和我订劳动合同,在2010年5月31日解雇我,请问我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厂方的说法是我有技术上的错误造成经济损失,厂方叫我赔偿合法吗?

其他 2010-06-04 1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自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2、如果由于您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当然应当赔偿,但要求单位提供证据。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等。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1、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是法律明确规定,你有权要求支付; 2、关于技术错误造成经济损失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但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你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厂方要求你赔偿可能就没有依据。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上观点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而发,可能存在片面和误导,如需要法律意见,请与当地律师联系。
  • 您好: 这是两个问题: 第一、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自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如果由于您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当然应当赔偿,但要求单位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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