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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06年8月份本人用身份证给公司总经理注册手机号码,用到2009年6月停机,现在公司已经黄了,当时用手机的人已经找不到了,移动公司一直没有追讨,直至2014年10月5日来电话追交欠款¥1900元,一直没有输,今天(10月24日)又发通告函,让三日内到沟涌100营业厅离网查询交费,销号取消黑名单,预期未办,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津责任。请问我要怎么处理此事,谢谢

其他 2014-10-24 17: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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