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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07年10月来公司在青岛工作,签了3年的合同到2010年12月到期,今年5月6号领导口头通知辞退我,以后不用上班了,公司说我业绩不佳,我是无过失的,但是没有得到公司的解聘书,和公司要了几次仍未得到解聘书,经查询社保网得知公司5月5日把我的社保停掉了,网上显示的停保原因是解除劳动合同,经过我的催要解聘书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赔偿,公司又变卦了,给我发个公函让我5月25日到潍坊诸城工作调动工作岗位,我没有去诸城工作,还坚持在青岛上班但没有工作任务了。我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6月24日开庭,我想请问:1、网上给我停保可以证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获得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法定的赔偿吗?2、公司给我调岗我没去,那么还用在当前的岗位继续坚持上班呢?目前我还在坚持上班,但感觉没意义,又耽误时间。

其他 2010-06-05 1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网上停保能够从侧面说明公司已经不给你缴纳保险了,你能够获得赔偿,公司发的公函也能够证明当时你的工作发生了变动,不然不会以公函的形式通知你,这是此地无银的表现,你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在单位上班主要注意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 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应违背了你们之间劳动合同的约定,注意搜集相应证据,准备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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