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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家的老房子是1964年建的,现在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好像有过林权证也都丢失了,请问如何确权登记?

其他 2018-01-09 16: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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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一、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难以自己办理,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另外,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对购房者个人办理业务,此时您也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贷款已经还清,则完全可以自行办理。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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