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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5月8日正式入职,10月25日突然通知我27日前往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这之前我未接到任何通知,我也没有犯任何错误,但是公司要裁员的消息一直有流传,像我这种情况按国家规定能得到什么赔偿呢?

其他 2014-10-25 22: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由于还没有协商,我想先协商一下,但是我需要知道相关法律规定,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有1个月的通知金,还有半个月的赔偿金,但是公司违法辞退是双倍赔偿的对吗?
    【回答】您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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