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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厂工作一年了,用人单位没有和我订劳动合同,在2010年5月31日解雇我,请问我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厂方的说法是我有技术上的错误造成经济损失,厂方叫我赔偿合法吗?如果要赔是全部还是百分之几?

仲裁 2010-06-06 0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1、要求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如果单位就你的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举证不能的话,你不负赔偿责任的。
  • 首先,你要保存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你在工厂上班的证据。其次,对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工作失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解除合同的话,就属于非法解雇,你有权获得经济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要求补缴社保等。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电话咨询本人。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1、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3、公司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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