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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我们村修公路时占用抚溪村村民的土地。我们村用本村辽家湾组村民的土地补给抚溪村。而又用本村下队组我家的土地补给辽家湾组。当时的条件是下队每年为我家上300斤公余粮。并且已通过下队组会议确定。可05年国家把公余免了。我家的土地至今还是辽家湾的村民在种。我家多次向村委会说过此事。可他们不理处。还说补给辽家湾的土地时是通过会议确定的。还说这块土地不属于我家承包的了。可我家的84年的一轮承包合同有这块地。99年的二轮承包合同也有这块地。我家将面临着失去这块地。我家是不是有权可以要回这块地。难道这块地真的不属于我承包的了吗?请帮帮我们

其他 2010-06-06 18: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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