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今天去中国工商银行(即:北京市平谷区工商总行)11号窗口,拿一张由<北京隆福世纪电脑设备经销中心>出具的帐号为:0200011909200277297;现金45500元支票,在下午四点左右办理 支取手续,当时出纳员吴军(女)接过支票仔细验证无误,将45500元现金,从办公口递给我手中4捆一万元一把的和5500元散钱.我看出纳员在机器上只验证了零散的钱,不放心当面又数一数,不料此时出纳员说我给你数把钱要过去,但她并没给数,钱她收回,把支票上出纳员名章划上十字,说此帐户无钱,你不能领.况且电脑中给我办完后,又办完一户后,说帐户没钱.按常里说帐户没钱,那45500元又怎嫫支出的?我投诉:出纳员吴军该被辞退撤职!这种行为影响了工行的形象,连最基本的业务都不懂,给客户造成心灵上的损伤!帐户没钱为什莫还往外支?可笑!!!

银行 2008-10-17 22: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开户的工商银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支票开出单位进行处罚,,,你也可以向开具单位要求其支付款项,,否则你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满意按采纳,,,对于出错的银行职工,其已经受到应有的处分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