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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了我三个月的工资1.6万元,离职时,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字,然后以公司老板娘(非法人)的名义打的欠条,写明了还款日期,但是已经过了还款日期,催她要钱,总是以各种理由说没钱,但也没说不给,我该如何去讨要这个钱呢?同时,公司离职时,写了一个工资结算单,上面主要内容就是说某人离职时应结的工资,同时备注了在具体日期前发清,老板也签字了,不过这个结算单我本人没有,但用手机拍照了,

其他 2019-02-19 00: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直接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债务追讨时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从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民法上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欠条而言,是两年。既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视为债务发生之日,两年内如果不像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丧失了在人民法院胜诉的权利。也就是债权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所以无法请求通过法院的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虽然不能通过法院支持取得该债权,仍然在两年过后向对方请求债权,不过对方还不还那是债务人的问题了。如果该债务超过了四年那么将无权取得欠条上所载金额。如果取得将构成不当得利。
  • 您好,视具体情况。
    【追问】视什么情况?这个应该以劳务的名义还是债务的名义来解决?
  • 协商不成,可根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像这样,我们需要请律师吗?单凭自己提供的欠条,法院就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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