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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之前认识的一个人,他从我这借了1.3万,有8000是现金有从银行打钱的收条,5000是转帐 是通过信用卡转的,也没有本人签字的借条,因为我的手机丢了就没有他的电话,他的地址我也没有记清楚,他叫黄增锦在广东肇庆莫村下去一点点开了个砖厂。 我现在想要回来,我想给莫村的村长写信让转告他能行得通吗?请问我还有没别的办法可以要回我的钱了?

调解 2008-10-21 0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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