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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10月15号开始上班的,试用期半年后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因经营不善,北京总公司打算撤消广州分公司,现公司要求我们签终止合同,请问这样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因为我是一名业务员,请问赔月工资是指单纯的底薪,还是包括提成在内的十二个月平均收入?这里指的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谢谢啦

调解 2010-06-13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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