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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5年10个月了,公司老板不想干了,要给大家赔偿,我的就是按工龄算6个月的工资,然后公司还给1个月的代通知金,这个也对; 但我现在怀孕了,如果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要给2倍的啊,那就是12个月的工资还有1个月的通知金? 另外情况就是 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是明年3月到期,而且虽然老板不想做了;但这个公司还会继续做,因为换了我们的小经理做股东继续来经营;但他是肯定不需要我在这里的

争议解决 2010-06-13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你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你所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中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案情比较复杂。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你可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周律师。
  • 你依法享有产假,如果对方在产假解除你的合同,属于非法解雇,则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合计8个月左右。但是你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证明等。
  • 你依法享有产假,如果对方在产假解除你的合同,属于非法解雇,则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合计8个月左右。但是你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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