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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进这家公司已经6年,是这家公司的基层员工,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也没受过什么处分和严重过失。突然在上个星期五也就是10月30号被告知要开除我,而且是无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要我签解雇合同,我没签!就在昨天公司在没有任何出示任何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要我把工作移交了!说开除我的原因是我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事件:9月24日,机械设备组安装了安全链锁,以前的链锁和现在的不一样,公司没有经过任何的培训就直接安装并使用,以前的链锁坏了近一年,为了迎接9月25日的总部检查,在最后一模开模时机床液压泵不工作,于是叫了车间维护人员,他弄了一会,然后用密封圈把链锁屏蔽,机床才能正常运行,后来我开模出来,打扫卫生,合模时我不知道上面的链锁还在屏蔽中,后续我准备交接班,此时中班人来我已交接,就在此时检查人员到车间检查现在那台机床,维护人员说检查那我就离开机床,之后车间主管说链锁屏蔽被查到了,我当时蒙了,后来回想是维护人员维修时屏蔽的,在这其间我不在现场,并且听说这台机床第二次被查到,这件事知道11月3日才知道!链锁屏蔽也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的损失和安全隐患,人员伤亡!像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这样算不算非法开除员工,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

其他 2014-11-06 09: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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