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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原因,来到该公司后,才得了颈椎病,颈肩疼痛一年未好,期间一直坚持工作。现在申请病假治疗了两周,因为需要继续治疗一段时间,并且公司近期项目很忙,因此公司建议我离职。但为了能有钱治病,公司协商:采取辞退我的形式,以此来赔偿我2.5个月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2年2个月)。此时,我有剩余年假,和婚假未休,并且这些假都未过期,是符合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的。 我要求休完年假和婚假再办离职手续,但是公司不批婚假,原因是婚假可批可不批,公司都是合法的,是吗? 并且定性为,我的病不是职业病,是吗?如何定性?

其他 2010-06-12 05: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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