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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72年进入该厂工作,2010年该厂被收购合并,2011年,为了精简人员,只发生活费。2012年,我与该厂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工作问题,再分配岗位,不服从工资少,却发现没有劳动合同。该厂以通报形式把我开除(红头)说是根据厂内部规章规定。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4-11-08 19: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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