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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工作了3年,自2011年11月7号进入公司到2014年11月6号,表现一直很好,因和领导关系不好,领导以各种理由不续签,在2014年9月30号我还收到公司邮件问是否续签合同,我也明确回复同意了,可是就在劳动合同到期的前一天,也就是2014年11月5号晚上下班以后,人事才找我,说公司不给我续签了,也只是口头上的,到6号下午4点多,公司领导找我,以各种理由,什么工作表现一般,老公和我同性质工作,不怎么服从领导管理等理由,不与我续签,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公司有权利不赔偿吗?最后还威胁我说,如果我告公司,他们就告我老公,找他领导辞退他,让他失去工作,真的无法无天了吗?

其他 2014-11-11 2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于你询问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以便针对性地帮助你解决问题。
  • 合同到期不续签 可以要求赔偿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寻求帮助 司法程序最底线的方法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够满意
    【追问】谢谢,要提供什么相关证据吗?我的劳动合同找不着了,请问有影响吗?
    【回答】劳动合同没有 有事实劳动关系 这个肯定能够证明 没多大影响 我的建议最好有委托人
    【追问】就是找个律师吗?
    【回答】这个不一定需要 你就咨询下律师 律师可以给告诉你怎么做
    【追问】好的,谢谢
    【回答】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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