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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母名下原有房产A和B,其中我父母的户口原属于其中一处房产A(还有我祖父祖母),后A房拆迁得到两个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家中商议房产分割事宜,将得到两个经济适用房名额给予我父母(口头协议),将另一处房产B给其他4个子女,但协议上只说明房产B分割给其他四个子女,并未说明房产A的购房资格给予我父母。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婚事,而且希望和我夫妻住的近一些,将名下房产E出售,换取资金购得两处经济适用房C和D(C署名为我父亲,D署名为我祖母)时,因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不得过户且只能署有资格的人的名字,曾找祖母(祖父已经去世)写过一份说明,证明当时分家时确实说明将两个购房资格给予我父母。近年来房价飞涨,祖母一方面自己见钱眼开,另一方面受其他四个子女的鼓动,多次告知我家要把D房收回,近年来我父母因此事气的身体日渐衰弱,父亲还因此得了肝癌,于今年去世。(去世时留下遗嘱,将C房父亲所有部分全部给予我,并说明当年分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自己的临终遗愿,即能将D房妥善办理过户手续到我的名下)。目前的情况是祖母这边在父亲去世百天之后卷土重来,又多次催促我夫妻给她腾房,另一方面父亲这边的房产C需要办理遗产转让手续,祖母这边有我父亲的一部分继承权,鉴于以上问题,她是不会轻易将她的那部分给我,所以可能也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起诉解决。材料方面:我们手上有D房所有的购房合同和发票,银行卡上也可查到转账记录。希望律师能帮忙解答这两个案子的:1.对于D房产(我们已经住了3年,每年的物业费等其他维护费用均为我家支付,目前房产证未办下来),由于不想让母亲过分操劳导致和父亲一样,我们已经不想去和他们争了,但是我们能否要回除了购房款、装修款以及部分定制家具,之外房价增值的部分。另外我们因为需要购买D卖了E房,我们能否主张赔偿这部分的损失。2.对于C房产,根据遗嘱祖母这边是否没有任何资格进行继承了?3.这两个案子牵扯复杂,目前我们需要做哪些准备?

其他 2014-11-12 08:3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1,既然你们手上有D房所有的购房合同和发票,银行卡上也可查到转账记录等,你们可以主张祖母返还购房款,并给与补偿。 2,既然有遗嘱,您祖母无权继承了。 3,程序问题比较琐碎和复杂,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案情比较复杂,建议您来电详谈
  • 你好,情况复杂,建议能来电详谈。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 您的情况相对复杂,建议带相关资料当面免费咨询沈晶律师。
  •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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