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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于2000年8月13日,我现想离婚,孩子从小一直由我带大,可我婆家不给怎办?另外,我属无任何过错方,怎样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离婚 2011-11-30 17: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首先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你女儿现在已近十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权的归属需要征求你女儿的意见,如果你丈夫有过错的话,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不知我的回答你是否满意,如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到到单位面谈。
  •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 去法院起诉,在起诉时一并请求损害赔偿。
  • 可以由孩子自主选择有谁抚养。对方没有过错的话,你得不到任何赔偿,不过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到一半。
  • 协商
  • 协商,不行就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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