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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老公是XX院下属研究所的在编技术人员,09年申请请假出国工作一年单位不同意,说要收回我们的住房为放人条件(住房是福利分房,我们自己花了几万元购买,签了《工作满15年后归个人》的协议,协议中规定未满15年的,按一定比例补齐费用后归个人,房本都办下来了就是在单位压着)。由于时间紧迫他就自己办手续出国了,我马上给单位交了辞职信,单位不接受。我又以快递方式寄了辞职信,他们还说没收到,跟单位协商,他们执意要本人回国办手续。就这样到现在过去半年多了,单位还没有作出处理意见,档案还压着呢。 我老公跟单位签过聘用合同书,现在合同已到期,我非常着急想把他档案转到人才中心。可是又怕单位按自动离职来处理,这样是不是干部身份和工龄都没有了?11年工龄啊,太可惜了。毕竟还有回国的打算呢!我想到了通过人事仲裁来解决这件事情,可是我想结果还是自动离职吧?找律师有希望吗?我现在拿不定主意. 希望熟悉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了!

仲裁 2010-06-13 13: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只要是正常离职的,工龄不会没有,干部身份也可以保持!所以尽量与他的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实在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事仲裁(递交辞职书后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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