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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一套二手房,交了2000元定金,并让房主写了一张签收单,上面写着房子的交易价格,限定12月6号前交清所有房款,并答应领钥匙时房主所交的水费、电费、装修保证金等不再向我们收取,房屋过户手续费由我们承担。今天我们凑齐了房款,但房主却反悔要我们来承担领钥匙时的各种费用,如果不继续交易定金也不予退还。请问我们能向法院起诉房主么,当时写签收单和答应不向我们收领钥匙费的时候有第三方人(我母亲的朋友,同时也是房主的邻居)在场。

其他 2014-11-14 13: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无法协商的 只能起诉主张返还你支付的房款
    【追问】现在该房主的手机已经三天处于关机状态,我110报警的话能行么
    【回答】民事纠纷 不属于公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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