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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4个小时过后是不是工伤如果不算工伤工厂有责任吗

其他 2014-11-14 1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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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条件的,可以是
  • 不是工伤,由肇事方赔偿
  • 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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