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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甥,与朋友一块,晚上出去喝酒,坐摩托车回来时,由于驾驶员疏忽,导致头部撞伤致死,能起诉过失杀人吗?

刑事辩护 2010-06-14 21: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过失杀人,可能涉嫌其他罪名
  • 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涉嫌交通肇事罪。详情可来电咨询。
  • 不能。
  • 刑法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33号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只要行驶在公路,属于交通肇事罪;如果不是行驶在公路上,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 你好,不能。
  •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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