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5月,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继续履约(申请日在公司约定的解除日前),开庭在6月,之间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开庭时将原履约请求变更为要求违法解约赔偿金,在裁决书下来前是否还应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还是可以不去上班了也不去办理解除手续,等裁决下来了再去办手续?如没办手续,这期间的工资公司是否应该照常支付?这样 的话那么有关补偿金和赔偿金计算所涉及的工资总额与时限是否应包括后面这段等待裁决书下来但没办理解除手续的这段时间的工资及时限?

仲裁 2010-06-15 1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