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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已有六个多月,工厂今天宊然口头通知我和其他员工,从明天开始不要上班,有二个月未给算工资口头表示等几天结清;我现保留有工资条、全厂员工考勤统计表、考勤卡照片、和其他证据,工资条显示:工资计算22天(周一至周五)为满月2115元,我在工厂日工作12小时有考勤卡照片为凭,工资计算是计件制,有规定产量、周一至周五上班12小时从未给过加班费,只有超岀月产量有绩效奖,周六上班12小时有96元工资、周日上班12小时有180元工资;请问:我是否要求支付未足额支付加斑费、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14-11-23 2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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