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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村村村民,我于2006年8月14日与该村村民刘登记结婚,今年1月27日,我在医院做完手术后,28日夜间,丈夫夜间趁我睡觉时踹了我乳腺动手术部位两脚,当时我都晕过去了,1月29日上午骂我,“你都快死了,你管得着吗?你是癌症,快死了。”说完拉开房门就走了,当时,我央求他回来扶起我去小便,他却说:“尿床上我也不管,爱死不死。”说完就走了。因为他踹了我两脚导致伤口发炎,刘某和他的母亲都说:“发炎了,不给她治了,死了更好。” 现在已经向别人借钱两万有余,我还要供女儿上高中,目前生活费都不能维持,刘某因为有了第三者,他彻底不管我们娘俩了。 5月28日,我的丈夫因为我说他有第三者,他又对我进行暴打,找了派出所,派出所有关警官说,你们是夫妻,我们也没有办法,目前,我看病没钱,希望帮助我,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1-12-01 14: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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