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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4年4月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任职厨师岗位,试用期三个月,现已经是11月26日。合同基本工资2450元,每月应发工资3800~3900元左右,扣除保险实发3500~3600元左右,现因公司搬家解散厨房,就搬迁到的新的厂房没有厨师一职工作,现公司要解聘我,请问我可以向公司索取那些补偿,公司应该这样补偿我才符合劳动法,谢谢!

其他 2014-11-26 17: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没有解聘前,但没有厨师岗位工作,是每天在公司坐着喝水、看报纸,安排你做其它工作,自己去做了,就算认可公司安排你的转岗位,是吗?\\n我就每天就只能上班,等着玩和等着公司主动解聘,是吗?\\n如果不去公司上班待工,算是旷工,对吗?
  • 如公司没有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单位应支付你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协商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在公司没有正式解聘我之前,我是什么都不说,每天去公司上班,这样我可以拿到像以前一样的工资,没有厨师工作安排,我就闲着喝水喝茶,如果不去,得按自动离职处理,矿工处理,对吗?\n如果公司解聘,就可以如你说的违约解聘,我就可以得到补偿金咯,我应该是这样吗?\n谢谢!
    【回答】如果你自己不去上班属于旷工,公司没有法定理由或经双方协商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
    【追问】没有解聘前,但没有厨师岗位工作,公司每天安排你做其它工作,自己去做了,就算认可公司安排你的转岗位,是吗?\\n我就每天就只能上班,等着玩和等着公司主动解聘,是吗?\\n如果不去公司上班待工,算是旷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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