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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二十几号在一家英语翻译网站公司工作,由于一些原因,不想在里面做,公司负责人却回复了以下的内容:你先写个书面离职书过来我发给翻译部经理lyla审核不过你要有准备一根据流程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写这个书面的下个月批复,二一个办公室当月只批一个离职,这是公司惯例,所以你的离职,最快应该不会这个月批,如果没批你还是离职,那工资很可能就根据实习工资或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可是本人进入该公司到现在,都没有听公司说有任何的制度,再加上公司发的工资也没有给本人确认或所说的工资条之类的,公司打多少就是多少钱,本人觉得公司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自已的利益像是被侵犯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11-29 22: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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