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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两个自然人之间借贷,资金来源和用途合法,利率也不高,约定以借款人的一套房产抵押担保,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先到公证处办理民间融资公证,这个公证是必须要办的吗?有什么依据?如何抗辩?

其他 2014-12-03 1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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