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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有事,要求去帮忙,结果在帮忙的路上发生了意外,摔到了头,经医院诊断为硬膜下多处出血,也就是脑出血,挺严重的,而且伴随右眼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视网膜穿孔,已做相关手术,可是不论是头还是眼睛都受到不可逆损伤。而且受伤当时是从汽车上闪了下来,交警已经鉴定为交通事故,还到医院了解了。这种情况下,受伤的一方可以向被帮忙的一方索赔吗?属于哪一类?交通事故?还是人身损害赔偿?我对法律一无所知,所以请详细点,谢谢!

诉讼 2020-01-24 20:4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医疗费用只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部分。 一、、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二、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1、医疗费损失;2、 误工费损失;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4、护理费损失;5、交通费损失;6、住宿费损失;7、残疾赔偿金损失;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一、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 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等情况详细计算。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必要时还要请律师帮助处理,有需要详细法律咨询联系我。
    你们现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的计算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具体赔偿数额除责任划分和伤残等级外,还与受害人年龄、户籍、住院实际花费情况。
  • 那就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被帮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谁由赔偿能力。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法解释规定,如果不在工作过程中,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要求赔偿。
  • 可以以他是受益者为由,在交通肇事方赔偿不能的情况下,要求承担部分补充赔偿责任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 你这件事无所谓交通事故还是人身损害,都可以要求赔偿。
  • 属于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是帮工的也可以要求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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