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2003年5月入司的,8月实习期满,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直到2012年,2012年以后转正成为公司合同工,五险一金是2008年开始公司才买的,现公司裁员,我是否应该要求公司补齐2003年至2007年的五险一金?劳务工有赔偿吗?我的赔偿金是从03年开始算还是2012年开始算?另年休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十年以上是几天年休假?年休假和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赔偿金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算?谢谢!

其他 2014-12-08 21: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从2003年开始计算,可以主张带薪年休假、加班工资需要证明材料,按全部工资计算。你的问题很多,建议您携带基本材料与律师免谈具体维权事宜和代理方案。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