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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巷的出口处被撞,对方受伤后要求我赔偿,我该赔偿吗?对方逆行且不在车道上,认定我百分之30,可是我被撞了还要赔偿为什么啊?而且我一个学生也赔不起啊!如果多几个这样的情况那我该怎么办?我不是要被赔偿逼疯啊!莫名其妙被撞,还要赔偿,这样公平吗?

其他 2018-05-30 13: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当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以责任划分情况各自承担对方民事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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