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老公在外面与别的女人长期居住在一起,我要起诉离婚,请问需要他们在一起的证据吗?可以把四岁的女儿监护权交给他爸妈吗

其他 2020-04-21 18:1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证据是需要的。监护权不同于抚养权,离婚了监护权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追问】监护权只有我们两个有资格吗
    【回答】是的。
  • 证实其非法同居自己才主动,孩子由你们做父母的抚养
  • 最好是有其证据,抚养权属于父母双方
  •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最好搜集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证据,最好面谈律师。
  • 涉及重婚,可处二年,可依法追究。
  • 需要,可以证明同居关系的,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可面谈律师
    【追问】他爸妈一再强调他们要扶养孩子,我也不想争孩子,请问能把扶养权交给他们吗
    【回答】有利于孩子成长就行,原则上是给父母,实际抚养老人可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