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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有重大疾病,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离婚 2020-02-06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  (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不能,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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