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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购买了本地预售商品房一套,当时是该楼盘首次第一期开盘,开发商一再口头承诺是最低价格,以后都不会有比首盘的价格这么优惠,后面再开的楼盘都会比首次的高,目前我们发现,在首盘之后新开的几栋楼价格比我们当时买的降了均价1000元一个平方,很后悔当时没有在合同中把开发商的承诺加进去,整个购房过程都不容我们有多余的时间思考,拼命的催着赶紧签合同!给我们看的合同范本里是有对物业费用的条款,但是我们正式签的合同我回家看了才发现没有,因为售楼处工作人员一再保证我们签的合同和给我们看的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再重头到尾细看,就直接翻到要签字的那几页,让我们签字就行了!开发商的行为算是欺诈,故意诱导我们吗?我们能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谢谢!房屋交付期是2016年6月下旬

其他 2014-12-12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
    【追问】起诉也是需要证据的吧!我们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开发商做的广告宣传单,首开盘是6500起,现在的宣传单上是5500起,其他什么书面证据都没有!而且开盘当天,好多房子都显示售出,摇号到我们进去的时候售楼人员一个劲的催我们快点选楼层,不然下手晚了就没有了,跟抢楼似的,选定楼层的直接将认筹款转成了订金,可是活动结束后第二天我们去签合同,发现还有好多房子没有卖出去,也没有多个心眼拍照对比留作证据!这样起诉有用吗?
  • 口头承诺没有证据,无法认定开发商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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