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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嫁女,04年嫁到了深圳,那时农村迁户城镇要等两年,但两年过去,觉得已经没有所谓了,所以我户籍就一直在娘家,但从04年出嫁后,我就没有享受了村里分红的权利,最近几年村里的发展比较快,分红也比较高,所以我们村里想成立村民股份制,因我是外嫁女,自然也就没有了享受此优惠的权利,我们去找过妇联,但他们也没有办法,请问我们有权力享受村里的优惠吗?谢谢你的帮助,谢谢 ------------------

争议解决 2010-06-30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户口未迁,则还可享受村中分红。
  • 外嫁女在原居住地的权利问题实际上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按现行农村组织结构及体制,村组以及村委会都是一个集体单位,成员必须是在本村组生产生活的成员,一般地,在外工作并且将户口迁移出去的,或已到国家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就不能再算作本村人员了。既然不是本村人员,当然就没有权利再享受本村的福利了。但是,如果户口没有迁移,在外面的工作单位不固定(不是国家单位),今后仍有可能回本村生活的人,不能轻易认为不属本村人员。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到女家落户或女到男家落户都是允许的,你们结婚后,你都户口未迁,如果男方到你村落户的话,也是可以的。从这一点来说,你有权利享受村里的优惠。
  • 如果你有村里的户口,你可以争取分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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