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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2007年11月成立当年法人借款8万职工借款15万用于装修在2008年3月分别还完.2009年二位员工借款在2010年1月还完.今年工商年检时说我抽逃资金.这正确吗?

其他 2010-06-30 23: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所借款项当初是作为出资,计入了实收资本,而后来又把借款还了,这个属于抽逃资金。如果没有计入出资,而是计入其他应付,则不属于抽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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