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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动车直行对方是骑三轮轻便电动车打伞(天气小雨)从一个小胡同出来撞到我车前右轮轱,对方摔倒在地当时没报警,送医院后对方要求报警,无现场,无照片。当时医院检查拍片是好的配了些药,对方要求改天去拍磁共振结果是轻度骨折,没住院。交警说照顾对方事故责任评同等,现在已有五个月了,昨天对方说结案(对方本人六十周岁)一直都是由对方女儿出面跟我处理的,她女儿要求算误工费三个月半,还有补偿费。这些要给吗?

其他 2014-12-19 15: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者没有在劳动,就不应当有误工费。
    【追问】如果对方一定要跟我算怎么办,应该付多少呢?
  • 当然要给,伤筋动骨100天,三个半月的误工费要给的。而且60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话误工费也可以拿的,对方要的不多。
    【追问】对方没有在劳动也要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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