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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收到房地产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书,也即刻前往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建筑工程质量书(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备案表里指的是几号楼没有详细到每套房屋),综合验收告知已公示在嘉善房产信息网上。该房产商是委托物业公司代办交房手续的。我一到物业管理处其工作人员就让我去财务室交清相关的费用,契税,装修保证金,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然后才带我们去验房,在验房的过程中我发现该房子存在多处的渗水问题,并让相关人员将问题记录在整改单上,验房结束后物业要求我们在入住单上签字,并答应尽快整改,但因存在着很明前的质量问题我拒绝了签字。不过物业还是把钥匙给了我。这样一来算是延期交房吗?我是否可以向房产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赔偿?同时我已交清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追讨回来?盼回复

诉讼 2010-07-02 06: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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