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在石家庄打工的,06年年底上班期间从楼上摔下,造成右手腕舟状骨骨折,右大腿中断轻微粉碎性骨折,头部撞伤导致大脑内有积血,眼睛有重影现象,厂房一直配合我的治疗,治疗费也给予支付。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去做工伤鉴定。今年6月份去医院做了取出腿里内固定手术,现在已基本恢复,另外右手腕只能用百分之60的力气,其余的伤势也都已经没事了。从事发起,我一直在厂里待着疗养,厂方给予基本的生活费。现在伤势已基本恢复,我想同厂方解除这种你付费我看病的这种关系,我听说申请工伤要在一年半之内,现在已经过了那个时间,我是否还能够申请工伤?如果申请成功了,厂方是否应该给予我应有的赔偿?关于哪些方面的赔偿?望大家能给我个清楚的答案!

其他 2008-10-26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