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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方吵架导致不能结婚,男方是桂林市临桂县四塘乡太平附中的英语老师叫刘练华,是1973年出生的,双方都系未婚,现女方有身孕四个月,可刘练华从女方怀孕到现在未给过任何生活费,同时女方去找刘练华,学校帮助刘练华逃脱责任,帮助刘练华重新按排住宿,不住原来的家里,学校做法是否正确,同时刘练华一直躲避这女孩,要不就叫其姐刘练荣过来打骂有身孕的人,现这女孩不能工作,无经济来源,同时家中无亲人,试问该怎么办。而且刘练华倒处撒谣言,诽谤有身孕女孩。

调解 2008-10-30 0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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