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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本人是一名司机在公司已经提交了辞职书,在最后的第二天上班出车,因一时的疏忽没看清货物的重量,超载被罚(共2334元),回到公司后,公司因我是已经辞职了,就要我自己出所有的费用,在离职的工资里扣除,我现在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了,但还没领工资,也还没办离职手续,公司要我出完所有的罚款费用(2334元)合法吗?

其他 2020-08-16 18: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因为超载被罚,先是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如果你存在过错,公司可能按照你过错的程度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你不应承担所有费用。
  • 罚款不应当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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