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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事业性质单位洪湖宾馆的员工,由于单位拆迁员工被分流到市行管局,工资标准是1200元,由于工资低难养家糊口所以暂时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我我想从元月1号起去单位上班,单位领导却说办停薪留职的以后不能再上班了,我们办停薪留职手续只是签了个协议,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说以后不能上班了,请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有去上班的权利吗?

其他 2014-12-25 1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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