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媳妇在没有给我商量的情况下把我的门面租出去了,并且还签了12年的租房合同,合同约定一个季度付次房租,如果违约了,媳妇还得付违约金每年一万,他们所约定的房租为每月700元,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没有?我现在想收回我的门面,该怎么办,媳妇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 2010-07-04 00: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