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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是苏州的,我丈夫户口是苏北的。现在因感情破裂我提出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离婚,我打算诉讼离婚。他这些年一直住在苏州打工,但律师调查下来他的暂住证今年4月份就注销了,没办法证明他住在苏州,要去苏北打官司。除了暂住证还有其他办法证明他的经常居住地在苏州吗?他现在还在苏州厂里上班,在苏州也买的社保。

离婚 2014-12-26 16: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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