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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律师:2006年在广州一公司工作,之后公司被北京一公司收购,并在北京成立新公司,原广州公司作为公司的技术部门继续存在,我们还是被定员在广州部门,现在部门只剩下3个人,公司要撤销广州部门,我们不愿意去北京,能拿到补偿吗?具体情况如下:1、3个人的合同地点写得不一样,1个人写的是北京及广州,1个人写的是北京,1个人是什么都没写。当时的公司领导口头承诺我们的工作地点就是广州,如公司需要的话要到北京出差,所以也没有在意合同的工作地点。2、北京部门有人长期在广州部门上班,他们算出差,每天有补助,而我们是没有的,我们到北京算是出差,有补助。3、我们的五险一金都是在北京缴纳,只是办理了异地医保。我们这种情况能得到补偿吗,如果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很急,谢谢律师高人指点~~~

其他 2019-11-20 03: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内容,只能初步可认定能获得补偿。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你所工作单位劳动工作地点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劳动条件也不一致。致使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产生不同意见。工作地点是属于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一个重要劳动条件,对于它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你辞职,单位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首先要知道有无胜算,才会委托律师处理。
  • 能拿到补偿。。
  • 以有限公司为例,设立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合并了,或分立成了两个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用人单位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新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分立为两个用人单位,在分立时约定原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由其中哪个新用人单位承继就由哪个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也就当然无须因为合并或分立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 如果是公司撤销广州的部门,而你们到北京又不算出差的话,应该给你们补偿。
  • 可以得到补偿,证明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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