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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亲戚,去年在某家做了个开刀的小手术,手术后一直觉得不对劲,6月重新去那家医院做了检查(换了一个医生,医生说身体里有个疑似手术刀的东西),后来告诉检查的医生说“只开过一次刀,而且还是在你们医院开的”医生就改口说 那个疑似物体对身体没有伤害,不取也没有关系。我想了解的是,如何要求医院再次手术取出该疑似物,另,如何要求他们赔偿(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谢谢!!

其他 2010-07-06 1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保留在这家医院就医 的证据如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然后再到其它医院摄片等检查是否真的遗留异物在体内?如真的有异物,建议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和医院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因为医院明显过错,需承担所有责任。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 到其他医院查实,有没异物在身体里.
  • 可以要求医院手术,如果是手术刀的话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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